目前出现的“认证热”,虽然也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,但却与认证机构积极开发市场不无关系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甚至可以说,是认证机构开发市场的结果。
我国的ISO认证机构过多,竞争相当激烈,在开发市场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。例如认证机构本身的“官方”或半“官方”身份,有逼迫企业之嫌;
ISO认证机构与咨询机构存在的或明或暗的“母子”关系,使认证变成走过场;认证和咨询之前已经收了企业的钱,于是总要千方百计让企业过关等等。
为了克服这些问题,国家认监委也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,并处理了一些违规的认证机构。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,需要从更深的层次上加以考虑。
认证机构作为一个经济实体,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,当然可以开发市场。但是,这种开发却应当通过宣传ISO9000和提供样板来进行,而不能像个别认证机构那样搞“推销”。
一个企业不能有过多的管理体系,特别是不能针对同一种产品有两种要求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。同一个过程,同一种产品,只能有完全相同的管理或控制要求,而不能有两种要求。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,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法律法规要求,旨在增强顾客满意。”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,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融合,二者不能各行其是。